关于切实做好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网上申报
拖欠项目的清欠工作的通知
湘治欠办〔2005〕4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5]85号)等文件和全省清欠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网上申报拖欠项目的清欠工作(以下简称网上项目清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项目清欠是清欠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是各级政府对清欠工作做出正确决策的依据,也是整个清欠工作进展状况的具体体现。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省网上项目清欠不尽人意,致使我省网上项目清欠排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损害了我省清欠工作的形象,为此,各地人民政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网上项目清欠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扭转这一被动局面。
二、现在距年底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从各市(州)网上项目清欠情况看,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05年底政府投资项目清偿率达到85%、工程款总清偿率达到80%的清欠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阶段清欠任务,经研究,从9月份开始,我办将分月下达网上项目清欠目标(见附表),各地除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还款速度以外,还应督促各网上申报企业,实事求是地及时在网上申报已偿付的金额。
三、从今年9月份开始每个月我办将按照省政府给各市(州)下达的清欠工作责任状,依据各市(州)网上项目清欠数据对各市(州)的清欠工作进行考核。对没有达到政府投资工程总的清欠率目标,且又未完成当月网上项目清欠目标的市(州)及县(市、区),我办将进行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履行清欠工作职责,实施停止该市(州)所有新项目的审批、停止办理其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冻结其财政资金的下拨等处罚措施。对完不成政府投资工程清欠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将提请有关部门暂行冻结其世行贷款。
四、对网上申报拖欠项目中的房地产和社会投资项目,各市(州)要积极督促其清偿欠款,清偿率不得低于其原始欠款的80%。对房地产和社会投资项目没有按清欠目标要求还款,且又未对建设单位按清欠政策和措施处罚到位并将其名录上报省治欠办的地方,省治欠办将予以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停止办理其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五、各市(州)清欠办应对网上申报拖欠项目逐一进行督查核实,对那些不如实及时在网上申报已还欠款的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记入不良记录并在投标资格等方面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直至其整改到位为止。网上申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禁止弄虚作假。
附件:1、政府投资工程网上项目清欠分月指标
2、房地产和社会投资工程网上项目清欠分月指标
湖南省治欠办
二OO五年九月八日